主旨:退休人員依公教人員退休法律、公務員懲戒法或其他法律規定,受剝奪或減少退離給與之行政處分或懲戒判決者,得否發給三節慰問金疑義案,請查照。 說明: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11月20日總處給字第1080047769號函辦理;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
佚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