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資格審查應備文件
一、 國民身分證。
二、 中餐烹調-葷丙級或以上技術士檢定證照。
三、 最近1個月內之區域醫療或教學醫院健康檢查表(其檢查項目需含概A型、B型肝炎、手部皮
膚病、出疹、膿瘡、外傷、結核病(X光)或傷寒等) 或尚未取得健康檢查表報考切結書。
四、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(三個月內) 或尚未取得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報考切結書。
五、 畢業證書。
六、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、除役證明書。(無則免)
七、 具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原住民族籍身份證明者。(無則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