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「總統教育獎遴選要點」,業經教育部中華民國106年11
月1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110249B號令廢止,茲檢送發
布令影本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6年11月1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110249C號
函辦理。
二、為辦理總統教育獎之遴選、頒獎表揚與獲獎學生後續發展
及資源連結之協助,教育部業新訂「總統教育獎辦理要點
」並於106年9月28日發布,原「總統教育獎遴選要點」已
無繼續適用之必要,爰應予廢止。
三、檢附「總統教育獎辦理要點」供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