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甄選項目:阿美族文化教師 1 名。
二、報名資格:
凡中華民國國民,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三十一條、第三十三條及「教師法」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規定者。
非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之人員。
經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通過(相當於中級)或原住民族委員會 103 年(含以後)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中級以上。
三、報名時間: 114 年 7 月 22 日(星期二)上午 8 時至 11 時。
四、應繳表件:請將下列資料正本及影本各 1 份按順序分別裝訂成冊,正本驗後發還。
報名表(粘貼本人最近三個月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一式二張)及個人自傳 1 份, A4 直式橫打供甄選委員參考。(附件一)
切結書(附件二)。
繳驗證件:(1)國民身分證。(2)學經歷證件(如文書處理、會計事務、網頁設計、繪圖製作、英文能力、語文能力、工作成果、作品、研習或其他專長證明等)。(3)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相關獎勵證件。(4)男性另須繳驗退伍證或免役證明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