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請貴校鼓勵現職編制教師、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、
學生及社區家長,踴躍報考107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
試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7年3月20日臺教社(四)字第1070042237號函
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,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
生語言能力,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。
三、旨揭考試訂於107年8月11日(星期六)舉行,於107年4月
13日至同年5月11日受理網路報名,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
。敬請轉知學校現職編制教師、學生、本土語言教學支援
工作人員及社區家長踴躍報名;為鼓勵學生報考,19歲(
含)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。惠請協助將相關訊息登載於電
子跑馬燈、布告欄等處進行宣傳。
四、有關考試簡章、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「教育部107
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網站(https://blgjts.moe.
edu.tw),或電洽服務專線:0800-699-566(免付費) / (
02)2321-0191。服務信箱:blg.sce@deps.ntnu.edu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