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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訪客 - 人事 | 2018-01-09 | 點閱數: 2069

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科徵「中區家庭服務中心-豐濱據點」約用社工人員1名(第2次延長公告)

徵才公告

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科徵「中區家庭服務中心-豐濱據點」約用社工人員1名(第2次延長公告)

一、職稱

約用社工人員

二、薪資標準

每月薪資新臺幣33,908元(列280薪點)

(具社會工作師專業證照者另享專業加給)

三、錄取人數

正取1名,備取1名(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出缺時遞補之,備取有效期限自錄取公告日起算3個月,逾期仍未獲遞補者喪失候用資格)

四、工作地點

本縣中區家庭服務中心(豐濱據點),並視中心需求調整服務地點。

五、報名期限

即日起至107年1月10日止(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)

六、資格條件

(一)社工學歷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:

  1.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。
  2. 符合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。

(二)需具獨立作業能力,與社區資源溝通、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。

(三)具社福實務經驗者為佳。

 

七、工作內容

  1. 規劃執行區域家庭服務中心計畫
  2. 辦理弱勢兒少家庭直接服務
  3. 辦理兒少社區服務、福利宣導等活動
  4. 組織志工服務隊、中心館舍營運等間接服務
  5. 其他交辦事項

八、報名方式

(一)意者請檢附

1.履歷表(並註明最快可上班日期)

2.國民身分證、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

3.最高學歷證件影本

4.成績證明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

5.社工師證照影印本(無者免附)

6.自傳〈請詳述〉

(二)於107年1月10日前親送或郵寄(以郵戳為憑)至「970 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婦幼科」,請註明(區域家庭中心-社工應徵文件),逾期者歉難受理。

(三)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hl.gov.tw/)公開徵才下載「履歷表」、「國民身分證、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」。以電腦打字、A4直式橫寫書打、內文字體為標楷體14號字。

(四)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,視為資格不符,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;資歷審查合格者,擇優通知甄試,不合格者,恕不退件。

(五)有相關疑問請洽于自強督導或徐儷嘉社工員,電話:03-8237374、03-8228995

九、甄試

(一)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,將擇優通知甄試,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

(二)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,經甄試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,予以錄取,錄取名單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。

十、備註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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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語隨時背 成語隨時背

ㄕㄥ    ㄌㄧㄥ ˊ ㄊㄨ ˊ ㄊㄢ ˋ
生靈,百姓;塗,泥濘;炭,炭火。塗炭指像陷入水深火熱之中,處境痛苦。形容老百姓的處境極為艱難痛苦。

隨機小語

與朋友在一起,分擔的痛苦是減半的痛苦,分享的快樂是加倍的快樂。

佚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