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科徵「中區家庭服務中心-豐濱據點」約用社工人員1名(第2次延長公告)
徵才公告 |
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科徵「中區家庭服務中心-豐濱據點」約用社工人員1名(第2次延長公告) |
一、職稱 |
約用社工人員 |
二、薪資標準 |
每月薪資新臺幣33,908元(列280薪點) (具社會工作師專業證照者另享專業加給) |
三、錄取人數 |
正取1名,備取1名(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出缺時遞補之,備取有效期限自錄取公告日起算3個月,逾期仍未獲遞補者喪失候用資格) |
四、工作地點 |
本縣中區家庭服務中心(豐濱據點),並視中心需求調整服務地點。 |
五、報名期限 |
即日起至107年1月10日止(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) |
六、資格條件 |
(一)社工學歷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:
(二)需具獨立作業能力,與社區資源溝通、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。 (三)具社福實務經驗者為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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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工作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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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報名方式 |
(一)意者請檢附 1.履歷表(並註明最快可上班日期) 2.國民身分證、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3.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.成績證明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5.社工師證照影印本(無者免附) 6.自傳〈請詳述〉 (二)於107年1月10日前親送或郵寄(以郵戳為憑)至「970 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婦幼科」,請註明(區域家庭中心-社工應徵文件),逾期者歉難受理。 (三)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hl.gov.tw/)公開徵才下載「履歷表」、「國民身分證、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」。以電腦打字、A4直式橫寫書打、內文字體為標楷體14號字。 (四)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,視為資格不符,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;資歷審查合格者,擇優通知甄試,不合格者,恕不退件。 (五)有相關疑問請洽于自強督導或徐儷嘉社工員,電話:03-8237374、03-8228995。 |
九、甄試 |
(一)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,將擇優通知甄試,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。 (二)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,經甄試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,予以錄取,錄取名單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。 |
十、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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