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度第1學期花蓮地區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所碩士學分班
招生簡章
一、依據:教育部100.1.11.臺參字第0990231115C號令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
二、目的:資源共享,服務花蓮地區,培育文化創意產業工作之能力,對進修文化創意產業課程有興趣者,提供進修之機會。
三、班別名稱:花蓮地區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所碩士學分班
四、招生對象:符合報考研究所同等學力
五、招生人數:共1班12人
六、研習學分數:9學分9小時
七、結業資格及特色:
學分班修業期滿,成績及格者,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明書,經入學考試通過進入本校就讀,可按規定辦理學分抵免,所有課程修業完畢可獲得碩士畢業證書。
八、開課日期:預計 107年4月起或額滿即開班
九、上課地點:花蓮玉里國中(981花蓮縣玉里鎮民族街30號)
十、上課時間:星期六、星期日(隔週上課為原則)
十一、收費標準:每學時5,500元(面授課程)
十二、行政雜支費:1500元
十三、繳費方式:A臨櫃繳款;B金融卡轉帳;C跨行匯款;D信用卡繳費;E 超商繳費
十四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(名額有限依報名順序錄取)
十五、報名方式:請先下載報名表,填寫完畢後再E-MAIL至hui4066@tajen.edu.tw信箱
大仁科技大學(907屏東縣鹽埔鄉新二村維新路20號)
推廣教育中心:08-7628006 ;08-7624002轉1904;FAX:08-7626751
招生報名表請E-MAIL至hui4066@tajen.edu.tw信箱
十六、報名準備注意事項:所有證件第一次上課時繳交
1.一吋照片一張。 2.身分證影印本正反面。
3.大學畢業證書影印本或同等學歷影印本。。
十七、退費標準:
十八、說明:學分班相關訊息,請上大仁科大_推廣教育中心網頁查詢。
十九、本班為推廣教育學分班,學員身份無法辦理兵役緩徵等相關事宜。
大仁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
107年度第1學期花蓮地區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所碩士學分班
報名表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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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 |
□男□女 |
身分證 統一編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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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日期 |
民國 年 月 日 |
魏小姐收
或 0937-567022 魏小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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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學歷 |
學校名稱: 系科別: 中華民國年月畢/肄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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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機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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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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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 |
(公) 分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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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宅) |
行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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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訊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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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學分數 |
※花蓮地區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所碩士學分班(9學分、9小時) 上課時間:星期六星期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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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學分數 |
合計9學分9小時(每學分/小時5,500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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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繳總額 |
學分費:49,500 元;行政雜支費: 1,500元;總計:51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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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繳証件 |
□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□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□1吋相片乙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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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地點 |
花蓮玉里國中(981花蓮縣玉里鎮民族街30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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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已詳閱簡章後填寫本表,相關退費依大仁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規定辦理。 退費辦法:依教育部100.1.11.臺參字第0990231115C號令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規定: 一、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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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員簽名:填表日期:年月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