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計畫02-「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--B級加強培訓班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
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5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44925B號令修正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(市)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」。
二、目的:
(一) 協助本縣閩南語現職教師及縣內民眾通過閩南語語言認證。
(二) 加強本縣閩南語現職教師參加語言認證之輔導與經驗交流。
(三) 增進本縣現職教師參加、指導語文競賽之專業素養。
(四) 推展本縣優質之本土語言教學環境及內容。
(五) 推動本縣本土語言教學活動,增進閩南語現職教師之本土語言知能。
三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教育部
(二)主辦單位:花蓮縣政府教育處
(三)承辦單位:花蓮縣太昌國民小學
(四)協辦單位:花蓮縣本土語言國教輔導團
四、實施辦法:
(一)參加對象及人數:(合計共100人)
1、花蓮縣各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(為優先)
2、花蓮縣教學支援工作人員
3、縣內民眾通過初級閩南語語言認證已報名107年度中高級認證考試者
(二)研習時間及地點:
1、地點:花蓮縣太昌國民小學
2、日期:107年7月2日至7月6日(場次一)
(三)研習課程:(如附件)
(四)參加研習教師給予公假登記,全程參與者,依縣府核定文號核予研習時數36小時。
(五)報名方式:請於107年6月29日前至http://inservice.edu.tw/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。
(六)依報名順序錄取,額滿為止,錄取名單請自行上網瀏覽。
(七)有關本研習相關之疑問,請洽:太昌國小李主任,電話:8571746
(八)本研習提供午餐,請自備環保餐具、杯子。
五、經費來源暨概算:教育部「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計畫」支應。
六、預期效益:
(一)培訓本縣通過閩南語中高級認證之合格師資,達到專業任教百分比。
(二)提升教師本土語言專業能力並善用相關教學資源。
(三)活絡教師本土語言自主學習並建立永續成長共識。
(四)建立教師於推展本土語言教學活動及情境之信心。
(五)促進教師了解教育部暨本縣本土語教育拼音方針。
七、承辦本活動之有功人員,依相關獎勵規定辦理敘獎事宜。
八、本計畫奉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附件一
花蓮縣107年度本土語言「閩南語」認證研習課程表
日期 |
時間 |
課目名稱 |
講 師 |
備註 |
107年7月2日
星期一 |
08:30~12:00 |
臺羅拼音教學及練習 (含推薦用字700及閩南語用字自學方法) |
邱稔雅老師 0912-227955 |
4小時 外聘 |
13:30~16:30 |
臺羅拼音教學及練習 (含推薦用字700及閩南語用字自學方法) |
林淑霞老師 03-8564173 |
3小時 外聘 |
|
107年7月3日 星期二 |
08:30~12:00 |
辭彙、俗諺與句型寫作 |
楊允言老師 0988-326418 |
4小時 外聘 |
13:30~16:30 |
文章寫作課程 |
楊允言老師 0988-326418 |
3小時 外聘 |
|
107年7月4日 星期三 |
08:30~12:00 |
朗讀練習與口語表達 |
王秀容老師 0920922800 |
4小時 外聘 |
13:30~16:30 |
朗讀練習與口語表達 |
王秀容老師 0920922800 |
3小時 外聘 |
|
107年7月5日 星期四 |
09:00~12:00 |
聽力練習(一) |
簡蕙瑛 0920-272028 8225236 |
3小時 外聘 |
13:30~17:00 |
閱讀能力培訓— 詞彙、俗諺語 文章賞析 |
鄭安住老師 0920-096826 |
4小時 外聘 |
|
107年7月6日 星期五 |
08:30~11:30 |
閩南語認證概論 |
鄭安住老師 0920-096826 |
3小時 外聘 |
13:00~16:30 |
聽力練習(二) |
賴珮瑄老師 0939-663039 |
4小時 內聘 |